【訂房手續】(如需議價請另尋他家,謝謝)

  1. 訂房後二日內<48小時>請完成匯款手續,逾時恕不保留,也恕不再另行通知取消。
  2. 匯款金額為入住天數總額的一半。(如:2人三天兩夜住宿金額為2000,訂金則為1000,如此類推)
  3. ATM轉帳→請至郵局或銀行自動提款機轉帳
    • 郵局代號 700 <戶名:洪綉雅>
    • 局號:0021273 帳號:0827729
    • 轉帳後請電話通知或傳簡訊(0919-087-525)告知→預定日期‧住房天數‧訂房者姓名‧匯訂金額‧帳號末四碼。將於隔日電話通知確認是否收到訂金。(如周末則到平日再另行通知)
  4. 進房時間PM 12:00以後,退房時間AM 10:00以前。
  5. 請妥善保管房門鑰匙,如造成遺失或損壞,須照價賠償。
  6. 凡請住客自行保管自身貴重物品,本民宿不負保管與遺失之賠償責任。
  7. 為維護其他住客權益及住宿品質,禁止攜帶寵物入住。
    *如果堅持攜帶寵物入住,民宿有權拒絕入住及不退還訂金。

轉帳後請電話通知或傳簡訊(0919-087-525)告知→預定日期‧住房天數‧訂房者姓名‧匯訂金額‧帳號末四碼。

【退訂標準須知】請遵守以下約定,如不能配合者請另尋民宿

  1. 預訂人數達10人以上(含10人)如人數變少請於14天前提早告知,逾時告知恕不退還訂金。
  2. 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前來,請於15日前取消或延期,可退還一半訂金(如延期則保留訂金),若臨時在入住日期前10日內取消,本民宿將沒收全額訂金。(例如:5/11入住需在5/1號前取消訂房或延期,5/2告知視為逾期恕不退訂。)
  3. 如遇當日天氣不佳,所搭乘的班機船班因而被取消時可退訂,並退還全額訂金,若航班或船班未被取消前自行先行取消者,恕不退還訂金。
  4. 如因颱風因素已確定發佈海上颱風警報時可退訂,並退還全額訂金,若無發布海上警報,航班、船班也未受影響時自行先行取消者,恕不退還訂金。

以上退訂一律扣除手續費100元

訂房專線:0919-087-525 洪秀雅(電話訂房時間為上午9:00~晚上10:00),其他請參考《房型價格